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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使用管理起分歧怎么办?——以赵家房产风波为例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赵家有一套位于市中心的老房子,是赵父、赵母辛苦一辈子购置的。几年前,赵父、赵母相继离世,未留下遗嘱。按照法律规定,他们的三个子女赵大、赵二、赵三成为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这套房屋。

起初,大家商议先将房屋出租,收取的租金按份额分配。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分歧逐渐显现。赵大认为房屋所在区域有发展潜力,想对房屋进行装修升级后提高租金;赵二觉得维持现状就好,装修投入大且不一定能获得相应回报;赵三则提出自己想搬进房屋居住,不再出租。三人各执一词,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一致,关系也变得越来越紧张。最终,赵三一气之下将赵大和赵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房屋的使用和管理作出裁决。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法定继承人在共同继承房屋后,对房屋的使用和管理方式存在分歧,应如何确定合理的使用和管理方案。赵大主张积极改造提升房屋价值;赵二倾向于保守维持现状;赵三则要求满足自身居住需求。三种不同的诉求相互冲突,难以调和。

法院判决

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考虑到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各继承人的需求,法院认为:

  1. 尊重房屋共有性质:该房屋为三位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决定房屋的使用和管理方式,应遵循共同协商、多数决的原则。

  2. 综合考量各方利益:赵大提出的装修升级方案有一定合理性,但投入成本和风险需要评估;赵二维持现状的想法较为稳妥,但可能错失提升房屋价值的机会;赵三的居住需求也应当给予适当考虑。

  3. 确定合理方案:法院最终判决,先对房屋进行简单的基础维修和清洁,确保房屋的基本安全和居住条件。在此基础上,将房屋继续出租,租金按三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分配。同时,规定在一定期限后,若三位继承人仍无法就进一步的使用和管理方案达成一致,可通过拍卖、变卖房屋的方式分割价款,或者由一方继承人收购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刘颖新律师建议

  1. 提前沟通协商:在继承房屋之初,继承人之间应充分沟通,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想法,尽量在前期就房屋的使用和管理达成初步共识,避免后期产生矛盾。

  2. 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就房屋的使用和管理方式达成一致,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出现分歧时的解决机制,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寻求专业帮助:当继承人之间无法自行解决分歧时,可以寻求律师、调解员等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或调解方式妥善解决问题。

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请拨打刘颖新律师的电话:1367129583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