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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能继承房产吗?首先,继承是基于公民之间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处于刑事处罚中的罪犯,其亲属关系并未因服刑而丧失,所以当然享有财产继承权。其次,根据《民法典》第1120条之规定,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自然人是从生物学意义上对人类的界定,是相对于法人而提出的概念,罪犯是因犯罪而服刑役的人,属于自然人。
但如果罪犯具有《民法典》规定的5种丧失继承权行为之一的情形:“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则丧失继承权。然而,这一状态并非是不可挽回的。《民法典》还规定了“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最后仍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125条特别强调了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受遗赠权。
也就是说,法律对继承权的认定以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但这一意思自治需限定在法律框架内,既不能突破《民法典》关于继承权丧失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这种制度设计既尊重了私人财产处分自由,又通过否定性评价对严重违背伦理的行为作出惩戒,最终实现继承权制度中个体权利与社会正义的价值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