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或女婿可以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儿媳或女婿可以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29 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一规定明确了儿媳或女婿在特定条件下享有继承权。
具体来说,儿媳或女婿想要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儿媳或女婿必须处于丧偶状态。其次,也是关键的一点,丧偶儿媳或女婿要对公婆或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那如何认定“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呢?司法实践中要求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的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如生活开销、居住支出等,或对公婆或岳父母的生活照料形成长期、稳定的扶助状态。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 1130 条第 3 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意味着,若丧偶儿媳或女婿与公婆、岳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并履行主要赡养义务,不仅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还可依法主张高于其他继承人的遗产分配比例。
百善孝为先,法律对尽孝者给予了肯定和保障。丧偶儿媳或女婿若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劳心劳力、尽主要赡养义务,虽非亲生儿女,却也能在法律的支持下,成为遗产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