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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在生前与他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房产出售给他人,但在过户前被继承人死亡,该房屋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还是按照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继承人与购房人之间的权益如何平衡?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还没过户就去世了,这个房子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可能:一是作为遗产继承,二是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具体怎么处理,要看合同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意愿。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还没过户就去世了,房子的处理方式需要综合考虑。如果合同已经履行了一部分(比如付了定金或部分房款),购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继承人需要配合完成过户手续。但如果合同还没实际履行,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房子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法院在处理这种情况时,会尽量平衡继承人和购房人的权益,既要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愿,也要考虑实际履行情况。

老王生前和小李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自己的一套房子卖给小李,小李已经支付了定金10万元。但在过户前,老王突然去世了。老王的继承人(儿子小王)和小李对房子的处理产生了争议。小李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过户;小王则希望房子作为遗产继承。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已经支付了定金,合同已经开始履行,因此支持小李的要求,判决小王配合小李完成过户手续。小王作为继承人,可以要求小李支付剩余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情况。如果合同已经开始履行(比如支付了定金或部分房款),购房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继承人应该配合。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购房人可以要求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继承人也可以要求购房人支付剩余房款或解除合同。总之,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