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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在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后,若生父母与继父母先后死亡,继子女对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是否都享有继承权?继承份额如何确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后,如果生父母和继父母先后去世,继子女是有权利继承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的。不过,继承份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看扶养关系的情况。

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比如继父母长期照顾继子女的生活,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那么继子女就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同时,继子女也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承份额一般会根据扶养关系的紧密程度来确定。如果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能会多分一些遗产;如果扶养关系较弱,可能会少分一些。

小明的生父老王和继母老李结婚后,小明一直和他们一起生活,老李对他视如己出,小明也一直照顾老李。后来,老王和老李先后去世,留下两套房子。小明和老王的其他子女对遗产分割产生了争议。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和老李形成了扶养关系,有权继承老李的遗产。同时,小明也有权继承老王的遗产。最终,法院判决小明可以继承老王遗产的三分之一,同时继承老李遗产的三分之二,因为小明对老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继子女和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多保留一些证据,比如照顾继父母的记录、医疗费用单据、赡养费用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在继承时证明扶养关系的存在和紧密程度。如果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可以先和家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建议在生父母或继父母生前,尽量明确遗产分配意愿,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