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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如何进行分割?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有何不同?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关系在法律上被称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分割时通常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按照约定分割;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和贡献大小进行分割。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则有所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通常会考虑婚姻关系的特殊性,而同居关系则更多地依据双方的实际出资和贡献。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律上会考虑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如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而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割,主要依据双方的实际出资和贡献。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有明确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和贡献大小进行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可能会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小张和小李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房产登记在小张名下,但购房款由双方共同出资,小张出资60%,小李出资40%。后来两人分手,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房产应按照共有财产处理。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小张所有,但小张需要支付小李房产价值的40%作为补偿。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双方的出资情况和贡献大小。如果有明确的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出资比例和贡献大小进行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和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总之,遇到问题要冷静,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