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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婚姻期间因创作知名小说获得高额版权收入,离婚时这部分收入该如何分配?若版权收入涉及后续多部作品的连载收益,又该怎么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创作知名小说获得的高额版权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这部分收入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版权收入涉及后续多部作品的连载收益,情况会更复杂。如果这些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或者与婚姻期间的创作活动直接相关,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些收益是在离婚后才实际获得的,但与婚姻期间的创作活动有直接因果关系,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一部知名小说,获得了高额版权收入,包括后续多部作品的连载收益。离婚时,小李要求分割版权收入,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版权收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后续的连载收益,法院认为虽然这些收益是在离婚后才实际获得的,但与婚姻期间的创作活动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终,法院判决小张支付小李版权收入的一半作为补偿。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版权收入的性质和归属。如果这些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或者与婚姻期间的创作活动直接相关,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和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总之,遇到问题要冷静,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