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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在国外订立的遗嘱,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但与国内继承法存在冲突,在国内该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遗嘱人在国外订立的遗嘱,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但与国内继承法存在冲突,在国内该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遗嘱人在国外订立的遗嘱,如果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但在国内可能与继承法存在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遗嘱的效力可以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如果遗嘱符合上述任一法律的要求,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

如果遗嘱内容与国内继承法存在冲突,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首先,法院会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符合上述适用法律的要求。如果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符合立遗嘱地或遗嘱人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即使与国内继承法有冲突,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然而,如果遗嘱内容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法院可能会对遗嘱的效力进行限制或调整。

李先生是香港居民,在深圳居住多年,并在深圳拥有一套房产。他在香港立了一份遗嘱,将深圳的房产留给大陆的女友徐女士。李先生去世后,他的子女对遗嘱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认为遗嘱不符合中国法律。深圳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遗嘱的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深圳)或国籍国法律(香港)。最终,法院依据中国法律审查遗嘱的形式和内容,认定遗嘱有效,支持了徐女士的诉求。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立遗嘱地或遗嘱人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不同法律体系下的遗嘱要求。如果遗嘱的有效性受到质疑,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审查遗嘱的效力。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遗嘱的公证认证文件、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和财产证明等证据。总之,要依法行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