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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双方共同购买房产,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均有双方名字,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同居双方共同购买房产,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均有双方名字,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

 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当同居双方共同购买房产,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上都有双方名字,但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时,分手后房产的分割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的约定以及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

 分割的具体考虑因素

1.出资比例: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房产的分割比例。比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房产分割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2.合同约定: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上有双方名字,这说明双方都有参与购房的意愿和行为。法院会参考这些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实际使用情况:如果一方长期居住并管理房产,法院在分割时也会考虑这一因素,可能会给予适当补偿。

小张和小李同居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上都有两人的名字,但房产登记在小张名下。两人分手后,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小张认为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应该归自己所有;小李则认为自己也出了资,应该有份。法院经审理查明,小张和小李共同出资购房,小张出资60%,小李出资40%。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小张所有,但小张需要按照出资比例补偿小李40%的房产价值。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出资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事实。在分手后,可以先和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总之,遇到问题要冷静,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