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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了约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做出了约定,但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条件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没有完成离婚登记,协议虽然成立,但还没有正式生效。

在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执行力。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要求对方履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过,如果双方最终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参考这份协议,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例如,小张和小李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将一套房产归小张所有,但未办理离婚登记。后来小李反悔,不愿意按照协议分割房产。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协议执行。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因此不能直接依据协议分割房产。最终,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贡献等因素,重新对房产进行了分割。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只有在完成离婚登记后才正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尝试再次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分割。在诉讼中,可以提交离婚协议作为证据,供法院参考。总之,遇到问题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