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必须征求孩子同意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收养孩子是很多家庭在面对特殊情况时的选择,但你知道吗?收养孩子并不是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一致就行,法律上还有更多细致的规定。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民法典》第1104条规定的那些事儿。
首先,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是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自愿的。这意味着,无论是出于善意还是其他原因,收养人和送养人都需要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一致,才能进行收养。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对各方权益的尊重。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如果被收养的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还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他们有权决定是否愿意改变自己的家庭关系。比如,一个八岁的孩子可能已经对原生家庭有了一定的情感依赖,如果未经他同意就被收养,可能会对孩子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法律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收养不仅仅是一个法律程序,更是一个涉及感情和未来的重要决定。孩子作为当事人,他们的意见同样重要。只有在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才能真正成立。
如果你正在考虑收养孩子,或者正在为送养孩子而纠结,建议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毕竟,收养关系的成立不仅影响到家庭的未来,更关乎孩子的成长和幸福。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您了解到“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致电刘律师,可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以法为剑,以理为盾,守护每一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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