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遗嘱中未提及的亲属能否主张继承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遗嘱中未提及的亲属能否主张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排除了某些亲属的继承权,那么这些亲属通常不能依据遗嘱主张继承权。然而,在法定继承中,这些亲属作为法定继承人,仍可能有权继承遗产。

如果遗嘱部分无效或存在特殊情况,未被提及的亲属仍有机会主张继承权。例如,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时,这部分遗嘱无效,相关亲属可以主张继承。此外,如果遗嘱未提及的亲属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也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赵女士无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她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110余万元的流动资产。赵女士的9名旁系亲属(叔叔、姑姑、舅、姨)要求继承遗产,但赵女士未立遗嘱。法院经调查发现,这些亲属对赵女士的扶养程度有限,未达到“扶养较多”的标准。最终,法院判决房产收归国家所有,由当地民政局管理;流动资产由9名亲属按扶养情况继承。

如果遗嘱中未提及,但认为自己有权继承遗产,建议先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证据,如医疗费用单据、生活照料记录等。如有必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法定继承权或适当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