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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养子女和生子女之间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如父母、配偶、子女),他们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老李有一套房产,他有两个亲生子女和一个养子女。老李的配偶和亲生子女都先于他去世,只剩下养子女和一个亲生子女的子女(即老李的孙子)。老李去世后,养子女和孙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和孙子女)共同继承了老李的房产。

如果涉及继承问题,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自己和他人的继承顺序和权利。如果有纠纷,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