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提到胎儿的继承权,胎儿出生后会不会白吃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遗嘱可能没有考虑到胎儿的继承权,那么这种情况下,胎儿出生后是否会“白吃亏”呢?答案是:不会。首先,遗嘱未明确胎儿继承权,胎儿是否还有继承权?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时,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意味着即使遗嘱中没有提到胎儿,胎儿出生后仍然有权继承遗产。
那如果遗嘱中没有为胎儿预留份额,怎么办?如果遗嘱中未为胎儿预留继承份额,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应当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胎儿应得的份额。具体来说: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他将依法取得应得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其继承的份额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其继承权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未明确胎儿的继承权,并不会导致胎儿“白吃亏”。胎儿在遗产继承中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其保留份额。如果遗嘱中未预留份额,法律会通过扣回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来保障胎儿的权益。因此,即使遗嘱中没有明确提及胎儿,胎儿出生后仍然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