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屋买卖与继承纠葛:权益纷争的法律裁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诉杨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王某死亡,其子王某1申请作为原告继续诉讼。王某1称杨某以办供暖费为名骗王某卖房,签合同过户后未付 29 万购房款;杨某则称房屋本就应归自己,是为方便过户才签买卖合同,王某2不会索要购房款,且有证人证明。经审理查明房屋原属王某2,二人签合同过户情况,王某2曾立遗嘱将房留给杨某,还曾起诉解除合同,后被宣告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与杨某就监护人有分歧,王某2去世后王某1变更诉求为索要购房款。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审理本案。在合同效力认定上,认定杨一平与王振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体现了对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和法律对合同效力的规范。在购房款支付问题上,虽杨一平未支付购房款构成违约,但考虑到双方均为王振英的法定继承人,法院判决杨一平支付一半购房款,既遵循了合同约定,又兼顾了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平衡了双方权益,为类似涉及房屋买卖与遗产继承交叉的复杂案件提供了范例,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综合考量合同关系与继承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准确认定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