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房产继承协议有效性的判定与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张甲、张乙、张丙向法院请求确认三原告与二被告张丁、黄某的《房产继承协议》合法有效。张丁和张甲、张丙、张乙是同胞姐弟关系,黄某是四人的母亲,四人协商一致将房产进行处理分配并共同签订了《房产继承协议》,被告黄某同意将房产归张甲、张乙、张丙继承,张丁自愿放弃该房产继承权,并签字捺印。被告张丁认为原告所申请继承房产的协议还有两个,一个是《赡养协议》,一个是《协议书》,三者关联密切,不可分割。要确定《房产继承协议》合法有效,同时必须确认另两个协议的合法有效性。最终法院认为该协议合法有效,应当予以确认。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三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房产继承协议》各方均无异议,应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应当予以确认。至于被告提到的《赡养协议》和《协议书》是否履行,在《房产继承协议》没有经过双方协商解除和法定解除前并不影响该《房产继承协议》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