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房屋买卖中介费争议裁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广东某地产诉梁某,称促成其购房并签合同,梁某签《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确认书》,却欠 1 万元中介费未付,要求其支付并承担违约金、诉讼费。梁某辩称已付 1 万,余款待交易完付且获口头同意,后因卖家违约致交易落空、自己受损,中介未尽责,要求驳回原告诉求并返款。双方举证质证。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焦点是中介费该不该付及违约认定。法院依据合同法,认定中介已促成合同成立,完成居间义务,梁某应依约付费,虽其称卖家与中介有问题,但属不同法律关系且已另案起诉,抗辩不成立,据此判决,为居间合同纠纷提供范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