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兄妹间房产交易争议裁决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吴某称,依据法院判决其拥有城关镇某房屋,父亲吴某1未经授权将房卖给妹妹吴某2,要求认定合同无效、被告搬离并返还资料。吴银娟辩称,2027年在亲戚促成下买下该房,已付 40000 元房款且办理权证,属善意取得。双方举证,证人出庭作证,就房屋买卖过程各执一词。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焦点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性,即父亲卖房行为是否有权代理。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综合证人证言、付款收条、私章使用等情况,认定吴金龙知晓并同意卖房,合同成立有效,驳回吴金龙诉求,强调处理家庭内部房产纠纷要考量亲情因素,维护和睦,为此类纠纷提供范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