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11.房屋租赁纠纷:转租争议与合同履行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2027 8 15 日,李(原告)与洪(被告)签《房屋租赁合同》,原告转租花园 A4 栋二楼给被告经营宾馆,租期 6 年,约定租金、管理费等及 38 万场地转让费支付条件。后原告称被告欠场地转让费、租金等多项费用,要求解除合同、还钱。被告称原告未办好证件、有租金减免约定、原告停水停电致无法经营。第三人华某公司称原告转租无依据,公司称原告有转租权,旅馆与被告意见相近,各方举证质证。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焦点是转租合同效力及双方履约争议。法院依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先认定原告与华某公司租赁关系期满解除,原告超期转租部分无效,但因公司确认原告为实际履约人,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场地使用费。对被告各项抗辩,法院依证据判定,如采纳报亭搬迁致减租主张,认定原告办好证照被告应支付转让费,最终依各方责任作出判决,为此类转租纠纷明晰法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