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争议与违约责任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孙某与梁某经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孙某支付首付款后,因房屋为省直房改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孙某诉请某支付违约金。孙某提供合同、收据、评估报告、借款合同等证据,梁某辩称合同因孙某不符合购房政策规定而无效,且房屋过户受阻是因省直房改办未批准及中介未提示,自己无违约故意且已退款并办理撤销网签手续。法院查明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房屋性质、孙某社保缴纳状况等事实,对双方证据均予以采信。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关键在于判断合同的效力以及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本案中,因孙某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所签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也随之无效。同时,双方已协商解除合同并完成退款、撤销网签等手续,表明双方对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据此驳回孙某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求,体现了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效力,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为类似房屋买卖纠纷中合同效力及责任认定提供了参考范例,有助于规范此类案件的司法裁判尺度与处理思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