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腾空纠纷:租赁约定与房改争议的司法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食品公司与被告管某签有租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时被告需依通知腾空房屋。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后,原告按约通知,被告以未享房改待遇为由拒绝腾空,称公司剥夺其权利。双方分别提供租赁协议、公司改制等相关证据,法院对无异议证据予以认定,对部分证据依关联性和主管范围进行甄别后认定事实并判决。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焦点在于租赁协议的效力及履行与房改遗留问题的处理界限。租房协议合法有效,在拆迁情形下,原告履行通知义务后,被告依约应腾空房屋。被告提出的房改诉求虽涉及企业改制历史问题,但不在法院主管范围内,不能对抗租赁协议约定的腾空义务。法院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支持原告诉请,明确了在房屋租赁与企业内部房改诉求交织时,应依据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法院主管范围来判定,提示当事人在类似纠纷中需明晰不同法律关系及司法权限,正确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