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腾退纠纷:违法建筑分配引发的权益争议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原、被告同村,2028 年门面房并制定分配规则,原告获 19 号门面房分配权且交款领钥匙,被告父子因认为门面房建在自家责任田且有村干部承诺应归其所有,撬门占据。该门面房建设经多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村委会在未补齐手续情况下建成并出售。法院审理时双方各执一词,经查明相关事实及证据后作出判决。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本案关键在于门面房的合法性及原告权益的认定。上湾村的门面房建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认定为违法建设,村委会的出售行为亦无效,尽管原告依分配规则交款领钥匙,但基于建筑违法,其对该门面房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建设违法及未补办手续等事实为依据,驳回原告请求。此案例凸显在涉及违法建筑的纠纷中,建筑合法性对权益判定起决定性作用,警示当事人在房产交易或权益主张时需关注标的物的合法性,避免陷入类似无效权益的纠纷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及有关民事法律政策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