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婚姻破碎后的房产纷争:爱与利益的较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小李和小张结婚多年,婚后小李的父母出资为他们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李名下。后来,小李和小张的婚姻出现裂痕,走到了离婚的边缘。此时,对于这套房产的归属,双方产生了巨大的争议。小李认为这是父母出资给自己买的,应归自己所有。小张则认为这是在婚姻期间获得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刘颖新律师评析: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关键在于小李父母出资时是否有明确的表示。如果有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表明是赠与小李个人的,那么这套房产归小李所有。反之,如果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小张可能会主张这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从而要求分割房产。 比如,曾经有类似的案例,因为父母在出资时没有明确的书面表示,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也有案例中,父母提供了清晰的书面赠与协议,使得房产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