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18间房的遗产,两姊妹阴差阳错获9间房,引其他亲人不满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18间房的遗产,两姊妹阴差阳错获9间房,引其他亲人不满

基本案情】

何雨与何星两姐妹的祖父有一套包含18间平房的四合院,并生育了三子一女,分别为两人的大伯何森、父亲何江、三叔何海、姑姑何琳。1969年,祖父因病去世,1985年,一家人才开始进行遗产分割。因何琳1949年便去世了,其子女赵旭和赵珊可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何雨、何星的祖母与其三个儿子以及赵旭赵珊达成协议并进行公证,而后进行了房产登记。因何雨、何星的大伯和大伯母均为残疾人,且没有生育子女,两人便与何雨、何星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并进行公证。在两人相继去世后,何雨、何星于2013年按协议接受了遗赠。2019年,祖母去世,其在遗嘱中将财产留给何江、何海以及何雨、何星的同胞弟弟何磊,随后何江也在同年去世,何雨、何星又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何雨、何星共获得9间房屋,引起了其他家人的不满,何磊、何海和赵旭赵珊四人认为房屋计算方式有问题,应该按照面积计算,不应按照房间数计算。何雨、何星却认为她们的房屋都是根据法定继承和相关协议所获得,完全合理合法。

 

刘颖新律师评析】

1985 年的遗产分割经过公证并进行房产登记,具有法律效力。

何雨、何星与大伯和大伯母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并经过公证,在大伯和大伯母去世后,她们有权按照协议接受遗赠。

祖母的遗嘱将财产留给何江、何海、何磊,何江去世后,何雨、何星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何江的遗产,符合法律规定。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