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房产之争落幕:法院确认母亲终身居住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老李与小李系父子关系,小李与赵某结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C房产,并登记在小李名下。考虑到老李年迈且一直与小李夫妇同住,双方签订了一份《家庭协议书》,明确老李对该房产享有终身居住权,以保障其晚年生活。2022年,小李与赵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并就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赵某主张C房产应完全归其所有,拒绝老李继续居住。老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对C房产的居住权,并要求小李与赵某不得妨碍其居住。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中,《家庭协议书》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明确赋予了老李对C房产的终身居住权,虽未直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条款(因签订时该法律尚未生效),但体现了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扶助与尊重。法院应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精神,确认老李的居住权,并判决小李与赵某在离婚后不得侵犯老李的居住权益。此举不仅符合社会公德,也是对家庭伦理的维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实施前的类似情况可参照《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合同效力、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并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关于老年人居住权益保护的精神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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