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能否继承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赵大娘与钱大爷系再婚夫妻,二人结婚近20年,没有生育子女。钱大爷名下有一套房产。后钱大爷因病去世,现法定继承人赵大娘想继承这套房产。但是钱大爷与赵大娘再婚之前还有过一段婚姻,并生育了一女儿小钱。按照法律规定,小钱也应该是法定继承人。小钱不同意赵大娘继承其父亲的房产,并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得自己应得的份额。赵大娘以小钱未尽到赡养义务为由,将小钱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小钱两岁开始就与钱大爷没有任何往来,更谈不上赡养钱大爷。而钱大爷属于特殊人群,他患有轻度精神残疾,需要人长期照顾。近20年来,钱大爷的生活均由赵大娘照顾和陪护,其对钱大爷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原告赵大娘的诉讼请求,判决钱大爷的所有遗产由赵大娘继承。

【刘颖新律师评析】

小钱虽然也是法定继承人之一,但是她从主观上没有想过寻找她的父亲,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客观上也没有任何行动。钱大爷的生活均由赵大娘照顾和陪护,其对钱大爷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故小钱不能继承房产。

律师提醒,父母离婚后,子女对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成年后同样应当尽赡养义务。赡养不止体现在经济上帮助,精神陪伴、劳务付出等,都是尽赡养义务的体现。所以,即使是亲生子女,在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被剥夺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