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照顾老人较多者请求继承遗产,可以被支持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魏某与妻子于2007年离婚,此后,二人的独生女12岁的魏某1一直跟随母亲生活,魏某未再婚。2020年4月,魏某不幸患癌,治疗期间均是其妹妹魏某2一家帮忙照顾魏某的生活起居。2022年3月,魏某去世,在此期间,魏某1仅去医院看望父亲两次,未实际照料。而魏某的父母已先于魏某死亡。2022年5月,魏某2将哥哥魏某的遗产20万元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魏某1得知此事后,认为自己系魏某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魏某的全部遗产应由其单独继承。因与姑姑魏某2就遗产事宜协商不成,故将其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请求判令魏某2返还遗产20万元。魏某2辩称,魏某1作为亲生女儿,在魏某生前对其不闻不问,构成遗弃,已丧失继承权;且魏某生前将银行卡密码告诉魏某2,留下遗言其全部遗产由魏某2继承。

 

刘颖新律师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本案中,被继承人魏某有亲生女儿魏某1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而言,此情况下,魏某2不能继承遗产。但是,根据魏某2提交的证人证言、住院单、手术单等证据来看,魏某重病的两年间,均是由妹妹魏某2一家照顾,魏某2不仅日夜陪伴在哥哥病床前,还装修了自家一处房屋,给哥哥居住,并和丈夫一起照顾哥哥的生活起居、穿衣吃饭、卫生清洁等,尽量延长哥哥生命。在哥哥去世后,其丧事也由魏某2夫妇料理。对此,魏某1予以认可,可见,魏某2在哥哥生病期间尽到了较多的扶养、照顾责任,这也是魏某在弥留之际将银行卡密码告诉魏某2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本着公平原则,本案中魏某2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刘颖新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