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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情深?房产赠与背后的法律较量
案情概述:
杨甲与杨乙系兄妹关系,其父杨1于2021年去世,生前曾立下《立据》,表示要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的一半赠与女儿杨甲。然而,该房屋在购买时登记在杨乙名下,且杨1去世后,杨乙拒绝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杨甲遂将杨乙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自己在房屋中的产权份额并要求杨乙配合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赠与合同与继承权的双重法律问题。首先,杨1所立的《立据》虽表达了赠与意向,但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本案中,杨1生前未能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因此赠与行为并未完成。然而,由于房屋系按94方案购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法院在判决时需综合考虑各方权益。
其次,从继承权角度看,杨甲作为杨1的女儿,有权继承其父的遗产。尽管房屋登记在杨乙名下,但不影响杨甲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权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既保障了杨甲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兄妹间的亲情关系。
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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