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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纷争:老张夫妇的遗产分配难题.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老张夫妇育有一双儿女,均已成家立业。老两口安居于老张单位房改所得的两居室中,岁月静好。然而,随着李阿姨的离世,家庭平静被打破。老张先是通过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儿子,后在病重之际,受女儿悉心照料感动,改立代书遗嘱,将房产转赠女儿。老张去世后,两份遗嘱的冲突引发了兄妹间的遗产争夺战。

刘颖新律师律师评议

 


本案聚焦于房产继承中的复杂法律问题。首先,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处置需遵循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双重规则。李阿姨未留遗嘱,其份额依法应由老张及子女均分,确立了初步的继承格局。随后,老张虽两度立遗嘱,但依据法律规定,最后一份有效,且仅能处分其个人部分,即房屋的三分之二。最终,通过精细计算,房产分配得以明确:女儿继承大部分(六分之五),儿子则依据法定继承获得剩余份额(六分之一)。
本案深刻体现了《民法典》中关于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原则。它警示我们,在遗产规划中,应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权益,确保遗嘱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纷争。同时,也强调了法律在维护家庭和谐、保障个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继承顺序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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